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不想PO照片

太悲慘了

眼淚流不停

 

一人一信請楊秋興縣長主持公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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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樣的惡行惡狀,會比蓄意殘害生命還要過分?

是什麼樣的心,讓人可以冷漠凌遲生命?
 

喜愛名種犬貓,至今仍是大多數國人的詬病…全台多少動保團體一次又一次地將非法繁殖業揪出……又多少次將倒閉的繁殖場中苟延殘喘的生命救出……
 

 
2005年及2006年,協會先後突破兩間私人繁殖場,裡面的生命全都餓到只剩一口氣…不是食糞苟活…就是互食同伴…如此的煉獄居然存在於以自稱進步國家的台灣…實在可笑…可悲……
 
 

2009年11月,協會接獲通報發現高雄縣旗山鎮一處墓園旁有一間繁殖場,裡面的狗全都變了形…彷彿進入了木乃伊的國度…全部的生命僅存皮包骨和一口微弱的氣息……附近的溝渠中,甚至被丟棄了一包又一包的屍袋…屍體經過膨脹後撐開了袋子…可怕的氣味及蛆蟲竄出…令人退避三舍。

這…難道又是一起負責人躲債消失的事件?
 

為了更了解事情的真相,協會連續一周跟監,天空尚未破曉便已前往現場。

翻過了危險的高牆,志工們個個擦傷跌傷……小心翼翼地躲在廢棄的鐵籠旁蒐證,卻發現此時腳邊已不經意踏到了長蛆發臭的屍體……掩面告訴自己要鎮定,才發現冷靜下來的眼角餘光,發現了更多的屍體與白骨……

怎麼會有這麼多的屍體被任意棄置?都腐爛了都沒有人清理?
 

在遠處的車旁有一隻大狗倒臥輪邊,微弱的呼吸帶動著骨瘦如柴的身軀…猛然一看,恐怕任誰都會當作是另一具屍體吧……但…怎麼狗場負責人都不理會呢?

種種的疑問與眼前的一切令協會越來越無法接受…得趕緊調查!
 

協會發現,這座位於僻壤的繁殖場的負責人就住在狗場附近,平日也都會前來餵食……但可怕的是…他們居然是用發臭長蛆的餿水餵食…且不是每隻都有……

幾天下來,協會注意到部分犬種是完全沒有食物的…像哈士奇……幾乎所有的哈士奇是沒有食物也沒有水…牠們只能在骯髒的牢籠裡活活被餓死……

 

不再哭泣了!

不再吶喊了!

不再存有一絲希望了!

被選擇凌遲的生命沒有掙扎沒有哀嚎…牠們只能呆滯無力地攤在一角…等待生命最後一口氣消逝……

 

志工們一個個顫抖的身體恨不得立即衝進去搶救…但我們不能…一時的衝動與仁心只會讓踐踏生命的惡徒有翻身的機會……

 

一天清晨,協會志工分成了幾組隊伍,有人把風…有人去附近找尋蛛絲馬跡…而協會資深幹部則冒險潛入狗場內搜證。

馬爾濟斯、吉娃娃、狐狸狗、貴賓、博美、柯基、秋田、柴犬、黃金獵犬、拉布拉多、古代牧羊、杜賓、迷你品、鬥狗、西施、狼犬…還有一大堆你說的出來的名種犬全都用一雙雙無力求助的眼神凝望著……

牠們全都走了樣變了形…只因為牠們根本沒有一頓飽餐…只因為牠們的存在是為了滿足部份人的虛榮心……
 

走過一籠又一籠,雙腿沉重的幾乎抬不起來……到底該怎麼做?到底該怎麼辦?眼淚如斷線的珠串落下……
 

怎麼會有一團棉現在籠子的角落呢?原來是一隻死掉的白色長毛狗…身上凌亂糾結的匹毛還在,而皮骨早已腐爛乾枯……

這一籠的狗狗怎麼都在踐踏角落的同伴呢?原來那腳下的同伴早已先行離去……

一隻巨大的杜賓被關在無法翻轉身體的鐵籠裡…一隻美麗的古代牧羊犬已失去了健壯的身體…黃金拉拉狼犬更別提了…全都只是骨架子上多了些匹毛……
 

碗裡全都是空的…就連雨水都沒的喝……擁擠骯髒的環境…充滿著死亡的氣息……

水溝裡…一包包一具具的屍體彷彿垃圾般丟棄…堵住了排水口也無人聞問…志工帶著沉痛的心下到溝渠中原本想將屍體打撈帶回安葬,卻發現數量已超出我們能負荷…有許多的白骨甚至已卡在爛泥之中……
 

『人出來了!快走!』

一行人趕緊驅車離去…車上瀰漫著一股氣息…不是現場的惡臭…而是哀傷懊悔的悲痛……

 

經過協會調查後發現,原來這間繁殖場仍舊還有運作,但負責人卻如地獄的惡魔般操控著牠們的生與死……只要是銷售較差的犬種,一率斷水斷食,活活餓死…死掉後全都拖出來…小一點的就打包丟在水溝裡…大一點的就隨手將牠棄置在狗場的一角…任其腐爛……

小型狗大多會有食物,因為銷路較好…但即便是有價值的犬種,他們也只是給一點餿水…不會飽…卻也死不了……

 

你能想像嗎?

這樣將眼睜睜看著生命活活餓死痛苦無助卻還可以稀鬆平常冷笑的人……令人髮指的行為任誰都無法接受,能夠如此冷漠對待生命的人,彷彿喪心病狂的惡魔手持鐮刀處於你我身邊……令人寒顫……

像這種蓄意將生命凌遲處死的惡魔…比放任生命自生自滅逃走的繁殖業者更是可惡!

 

這樣的虐狗兇手如此玩虐生命…試問…還有人性可言嗎???

 

目前協會已開始著手準備,希望能與負責的相關單位一同前往,搶救這狗間煉獄中的生命…並將這可怕的繁殖業者惡行惡狀公諸於世,讓社會大眾公評。

 

根據動保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飼主使其飼養之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此外動保法第五條亦有規定:飼主理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 並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

第六條也註記: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若違反了上述第五第六條動保法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法將可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協會更希望能藉由此次事件,讓政府單位重新整合繁殖業者,調高證書的門檻,追蹤飼養的品質,限制繁殖的數量及買賣的去處。不要再縱容這些將生命當作搖錢樹的惡魔了!


後記~
關於繁殖場管理條例中第三條規定:經營寵物業者,其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應置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專任人員一人以上:
一職業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科畢業。
二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專業訓練一個月以上,領有結業證書者。
而第五條也有飼養條件的相關規定:

一 繁殖場所之營業面積應達六十六平方公尺以上,買賣或寄養場所不予限制。
二 營業場所之飼養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六○%。
三 犬隻飼養面積,以每三‧三平方公尺為計算基準,其最多可飼養大型犬一隻,中型犬二隻,小型犬三隻。
四 營業場所籠架設置最大層數:大型犬為平面圍欄或單層籠架 (不得架設多層籠架) ;中型犬為最多二層籠架;小型犬為最多三層籠架。
相信以上規定此繁殖場全都不符。



98年11月11日


今天協會理事長與高雄縣動物檢驗所段股長討論此案,目前雖然已經狗狗全數沒收,罰款部分也已進入程序,但台灣不完善的動保法恐怕是無法令所有關心此案的愛狗人士得到滿意的結局......且段股長亦表示,該繁殖場陳姓業主有意申訴,倘若對方提出申訴,全案將得送交高雄縣政府裁決,如果高雄縣政府飭回,全案將維持現狀,狗狗由動檢所沒收並安排送養,倘若高雄縣政府有心偏袒,恐怕狗狗得還給業者.......寶貝們再度墮落煉獄之中............



協會懇求各界善心人士協助,懇請大家致電或mail or 傳真過去,請讓您的聲音傳達出去,請讓我們凝聚力量,懇求高雄縣政府不要輕易放過如此卑劣的繁殖業者,不要做虐待生命的幫兇!!!



高雄縣政府
電話:                    07-7477611          07-7477611  傳真:                    07-7105292          07-7105292  
縣長信箱:http://www.kscg.gov.tw/tw/home/iform.aspx



行政院農委會
電話:                    (02)2381-2991          (02)2381-2991 ‧傳真:                    (02)2331-0341          (02)2331-0341
首長信箱:http://webgate.coa.gov.tw:8080/chiefmail/jsp/mainPeople.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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